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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12月30日电(鲍梦妮)12月30日,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发布《2024浙江科技成果转化指数》(以下简称“指数报告”)。浙江科技成果转化指数由创新研发、成果产出、成果交易和转化绩效四个分指数构成,以2020年为基期数据,对该省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指数报告显示,浙江科技成果转化总指数增速逐年加快,发展态势良好,从基期2020年到2023年,成果转化总指数从100提升至171.07,共增长71.07。
同时,该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水平持续提高,转化成效屡创新高。从指数增长情况看,2020—2023年浙江科技成果转化总指数历年增幅均超过16%,年均增长率达到19.60%,2023年浙江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同比增长25.72%,增速逐年加快,说明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快,也为该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从分指数来看,成果交易分指数持续高速增长,同比增长65.75%,位列分指数首位,得分和增幅都遥遥领先,主要原因在于技术合同交易额和技术合同项目数均增长显著。
其次是转化绩效分指数增速逐年下降,同比增长5.24%,这与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出口形势不佳有关。创新研发指数和成果产出指数增速相对较慢,分别同比增长12.97%和2.10%,主要是受到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缓慢,占营业收入比重下滑等指标的影响。
此外,随着浙江省共富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该省山区23县(平阳县、柯城区和莲都区被调出)平均科技成果转化指数为61.43,较2022年26县平均科技成果转化指数(59.28)提高2.15,较2021年(48.17)提高13.26。(完)
《方案》强调,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方案》指出,建立新疆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努力将新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促进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构建新疆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助力创建亚欧黄金通道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为共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8月份至今,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组织行业单位,有序推进购置合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开展驾驶员培训、申领驾驶证等工作。截至10月底,民生服务行业有驾车需求人员已全员考取驾驶证。据介绍,《行业通告》规定,已取得“京C”号牌的行业电动三轮车11月1日起可上路行驶,这与《管理通告》规定的“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存在2个月的“并存期”,这是为了保证行业违规用车梯次退出,民生服务不受影响。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行业单位提早全部置换合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