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国证监会拟加强对上市公司澳门传真澳门传真募集资金监管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则》是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基础上修订而来,着眼于提升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据介绍,此次修订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明确超募资金应该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不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规则》从严监管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缓慢。明确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包括取消或者终止原募投项目而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等,在此基础上强调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适用的罚则。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发现相关情形时应主动进行信息披露。
在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方面,《规则》规范现金管理行为,强调不得用于购买非保本型产品、从事高风险理财。完善专户管理,强调开展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也应通过专户实施。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则》优化募集资金置换的规定,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原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此次修订还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保荐机构应发表意见,说明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规定保荐机构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募集资金存在异常情况的应及时、主动向监管机构报告。(完)
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具体的路线图——“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支撑,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新措施,释放新信号。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政策对房地产金融的表述,最先提及的一句话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这句表述过去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信号意义非常强。最近几年出现的金融风险问题,包括债务违约问题、保交楼问题等,都和房企的经营等有关。所以此次抓住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关键内容,即要把房地产企业主体的监管制度进行健全。
“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