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商务部认定欧盟FSR调查新澳澳门免费资料网址是什么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9日发布公告,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9日称,商务部将视情通过双边磋商等措施,要求欧方调整或改变相关做法。
何亚东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7月10日就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相关做法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欧盟委员会未提交答卷及相关评论意见。
何亚东称,调查显示,欧盟委员会对华FSR调查中存在诸多不合理做法,对中国企业的产品、服务和投资进入欧盟市场造成限制和阻碍,对中国相关企业及其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损害。鉴此,商务部依法认定欧盟FSR调查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他表示,商务部将视情通过双边磋商等措施,要求欧方调整或改变相关做法,为中国企业在欧投资和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可预期的环境。(完)
二是要拓宽合作领域。中日经济利益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密切相连,近年来双方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医疗康养等领域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在科技创新、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着眼未来,中日两国都面临数字转型、绿色转型等共同挑战,需要解决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带来的共性问题。从大趋势看,中日经贸合作将继续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加速演变,双方优势互补将激发更大乘数效应。希望日方与时俱进,同中方共同创新、共同发展。
吴江浩:你所提到的相关人员是因为在华搞间谍活动,违反中国法律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在中国从事正常商务和交流活动,不非法染指和获取涉密信息,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一些媒体渲染在中国出去散个步、跟朋友喝个咖啡、旅行拍个照都会被拘押,这完全不符合事实。近年来,在华日本公民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其中不少人曾长期投身中日交流合作,并在两国社会有一定影响力,我们不希望这些人被唆使在华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在自身领域可发挥的作用远大于获取所谓“情报”。总而言之,中方将继续大力倡导和支持两国民间交流与合作,这一点不会有任何变化。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与正常的交流合作完全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针对在华间谍活动,中方将继续依法严肃处理。
她表示,刚刚结束的公众咨询表明,香港社会各界对23条立法有强烈共识。23条立法惩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将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有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外国在港公民、投资企业也依法受到保护。23条立法域外使用完全符合国际法以及各国各地区的普遍实践。有关国家秘密和外部干预的定义,充分考虑香港特区实际情况及各国通行做法,合理合法,无可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