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新粤彩100作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5年1月9日至10日,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反馈督察情况。
总体看,此次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督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盲目上马“两高”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违规建设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黄河流域部分企业落实“四水四定”不够到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湖泊保护需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固体废物特别是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能力不足。生态保护修复不力,矿山无序开发,林地毁坏问题时有发生,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多发。
下一步,要指导督促被督察对象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在4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调度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紧盯到底,推动被督察对象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率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运行效能,推进服务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打造全疆标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具有实际需要、符合下放条件的,全部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同办”。授权自贸试验区对食品相关产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直接受理和审批。探索将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新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加强管理,促进种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支持乌鲁木齐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完善法律服务机制,集聚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积极引进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组建涉外法律专家和律师团队,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开展国际法律及合规培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中央决定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同时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同时,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决定统一适用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以及合作中心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